日前,大使馆就携带木雕等工艺制品、海产品出境向莫桑比克旅游和文化部以及海洋、内水和渔业部咨询。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以非商业目的在莫当地购买雕塑、版画、图片、绘画、陶器、挂毯、蜡染制品、竹编制品等手工艺和艺术制品并携带离境,如所携制品不超过20公斤,出境前,携运人须携带所购上述制品清单到莫旅游和文化部国家文化遗产司备案。若超出20公斤,除向莫旅游和文化部国家文化遗产司备案外,超出限额部分还须向该部国家文化行动司申报,并接受莫国家海关总署检查。
二、以非商业目的在莫当地购买虾、龙虾、鱼类、蟹类、鱿鱼、海参或其他海产品并携带出境,出境前,携运人须向莫海洋、内水和渔业部国家渔业监察署申报拟携运出境的海产品。所携海产品单类重量不得超过4公斤,总重量不得超过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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